当强匪遇上了流氓

  关于知识产权的问题,也真难搞的。也不知何时与为何大马成立一家强匪公司,这家公司是国家承认的?公认的代收播放歌曲税的,只要在公共场所播放歌曲就得付这家公司钱,而且不是小数目,如同收保护费就对了。他们说:所收的钱是会分给所有的版权拥有者,是真的吗?1046也会作曲,但我可没分到钱的…没人播我作的曲?

  然而,马青仔这群流氓不听强匪的话,坚持不付保护费!强匪公司骂马青仔是在挑战国家法律!这可是大件事了。马青仔可是有头有脸的,也是当官的,强匪竟可以告当官的?这可够好料…

  在国阵一言堂的精神之下,都是同声同气的,所有盟友还是默默不言,没人敢出来说马青仔这回是做错,这是不是意为着国阵的不认这家强匪公司了?也意为着在大马这片土地上播放歌曲是不用鸟这家强匪公司的?

评论

钪凯说…
我也是MACP成员,收过了MACP的支票,RM38.20 哈哈。
Wang Xiong说…
MACP 与PPM 有什么不一样??
阿祥说…
我每年大概只有百多块进账,领了也快十年了。十年才赚一千,不死也没用!

MACP说他们是一间非盈利的公司,但是从他们超昂贵的收费看来,做法有点矛盾。至于PPM我不晓得。
Wang Xiong说…
原来你们两位都有版权税收的!
匿名说…
因为你的曲和歌不好听,送给人播也没人要,还要什么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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