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抗议流血事件
主角:1046(一条人而于)
地点:市中心街头
时间:2007年6月11日 早上09:30
原因:拒绝付马币一块钱 ( RM1.00 ) (等于 人民币2.2092 / 美金0.2886 / 英镑0.1467 ) 的舵地费,给“市政局的合法看车童”。
理由:没经过我的同意,擅自将用铁链加个烂锁头将我的两个交通工具的后轮锁了起来!
贸消部顶级精明部长拿督沙菲益阿达认为合理的价格应是一杯白开水卖5仙!(Rm0.05!!!) ,然而,泊一辆两个轮的交通工具,却要付马币一块钱!这个价钱算是合理吗??
在店屋后巷泊两个轮的交通工具也要收舵地费。这是流氓才干的事,然而这些看车童却说他们是市政局承认的收舵地费私人公司派来的,还穿着制服。在店屋前,收舵地费己经是很过份了,连后巷也要收!前些日子,那边是有告示牌写着,两个轮的交通工具是免费的!虽然告示牌不见了。但我没有见到一定要付舵地费的告示牌。贸消部规定做买卖一定要挂上标价!没标价就要发罚!我的两个轮的交通工具的前轮都有上锁一条很粗的铁链了,他们竟硬要将我的后四人一轮上锁,然后要收钱!在停下我的两个轮交通工具时,没见到有人在看守的,当我办完事回来时,却见到我那两个轮交通工具后轮给人上锁,这是什么意思!不付舵地费就不开锁?
所以:我不叫他们开锁,试用双手要拔断那不是很粗的铁链,但是拨不继。我捉着用铁链把用锁头往地摔,还是弄不开那烂锁头,用钳子剪也前不断!我的钳子不够大去。气死人,接着,我用力拿着那烂锁拼命的敲地,要敲到那锁头断为止!有许多路人围观,看我这疯狂的所谓。最后有位看车童只好拿钥匙来开锁,我五分钱也不给!
结果:1046两支手指,皮破血流……
地点:市中心街头
时间:2007年6月11日 早上09:30
原因:拒绝付马币一块钱 ( RM1.00 ) (等于 人民币2.2092 / 美金0.2886 / 英镑0.1467 ) 的舵地费,给“市政局的合法看车童”。
理由:没经过我的同意,擅自将用铁链加个烂锁头将我的两个交通工具的后轮锁了起来!
贸消部顶级精明部长拿督沙菲益阿达认为合理的价格应是一杯白开水卖5仙!(Rm0.05!!!) ,然而,泊一辆两个轮的交通工具,却要付马币一块钱!这个价钱算是合理吗??
在店屋后巷泊两个轮的交通工具也要收舵地费。这是流氓才干的事,然而这些看车童却说他们是市政局承认的收舵地费私人公司派来的,还穿着制服。在店屋前,收舵地费己经是很过份了,连后巷也要收!前些日子,那边是有告示牌写着,两个轮的交通工具是免费的!虽然告示牌不见了。但我没有见到一定要付舵地费的告示牌。贸消部规定做买卖一定要挂上标价!没标价就要发罚!我的两个轮的交通工具的前轮都有上锁一条很粗的铁链了,他们竟硬要将我的后四人一轮上锁,然后要收钱!在停下我的两个轮交通工具时,没见到有人在看守的,当我办完事回来时,却见到我那两个轮交通工具后轮给人上锁,这是什么意思!不付舵地费就不开锁?
所以:我不叫他们开锁,试用双手要拔断那不是很粗的铁链,但是拨不继。我捉着用铁链把用锁头往地摔,还是弄不开那烂锁头,用钳子剪也前不断!我的钳子不够大去。气死人,接着,我用力拿着那烂锁拼命的敲地,要敲到那锁头断为止!有许多路人围观,看我这疯狂的所谓。最后有位看车童只好拿钥匙来开锁,我五分钱也不给!
结果:1046两支手指,皮破血流……
评论
怨天怨地,不如做场好戏!
竟然要收 RM1 ?
你也太大胆了,他们可是烂命一条啦。
我要为你的坚持而鼓掌!
可是如果是轿车而不是电单车呢?
是不是念得四书五经多所以现在人人都花钱破财来息事宁人?
鼓掌!!!!
可是你的手没事吧= =?